对来自不同国度的境外专业就展会专业观众组织的效果进行沟通,有如下评价:
1.应做的事项
(1)对已具有参展记录的观众保持经常性电子邮件联络并在展前两个月向除亚洲地区外的境外客商发送展会邀请信函,内附有关参展的具体说明及证件;对亚洲地区客商可提前一个月寄送。
(2)参加国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贸易展览,接触相关协会和主办单位,提前制定参展计划,预定展位,充分做好现场推广准备。
(3)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贸易性杂志和飞机杂志上做相关的交换广告宣传。
(4)做好网络推广,特别是展会的网展建设。发达国家的贸易展览在近几年都呈下降态势,更多的境外观众选择网络来计划参展的展会相关内容进行评估,因此网络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回改变参展者的决定。
(5)充分认识政府推动的权威性,利用各驻华境外商务机构的强大号召力来推广展会,影响较大贸易团队参展。
(6)联系境外旅游组织者,组织商务旅行套餐,为初次参加展会的客人,提供一条龙服务,解决后顾之忧。
2.不应做的事项
(1)不宜采用直邮方式进行展会宣传与推广,针对发达国家和地区。
(2)不宜委托短期合作者在境外展会进行展会的相关宣传,因为对展览组织机构和观众需通过现场沟通与对话使其认识展会的内涵,而短期合作者了解具有很大局限性。
(3)利用购入的境外观众邮址数据库进行群发电子邮件,将不再成为流行趋势,发达国家已建立关于电子邮件私隐保护的相关法律,只有小公司才延续此类做法。展会需要自行收集信息,建库并有目标地发送电子邮件。
(4)对境外观众的展会服务如订房、登记等不宜在接近展会召开时进行,应提前两个月就提供类似服务,使来访观众能提前准备。相关的服务应在网上一个明确的说明,不至于使有意参展的观众感到盲然而影响参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