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十来个字可以描述这件事“女孩一次买18件衣服,旅游拍照后再退货”。没错,跟众人一样,觉得这个女孩也未免太那个(卑鄙)了吧。
从下单到退货,刚好7天,女孩正是用了“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来走漏洞。她退货的理由是不喜欢,既然你不喜欢,你怎么穿着店家的衣服去拍照?正常人是买回来先试,任何觉得不喜欢就不会穿的吧,还穿着去旅游?这是欺骗广大群众的智商吗?
别的小创不想说太多,评论可以说是99%都帮着店家的,人家是怎么说的呢,一起来看看精彩点评。
1.我买衣服当天收到觉得不合适,恨不得马上能退货发走,生怕店家不给我退货!
2.这还需要解释吗,网购的衣服,试穿了不喜欢当然可以退货啊,但是,带去旅游穿了回来再退货,你还能怎么解释,真是人品太低劣了!
3.我好好奇,既然不喜欢了怎么还带出门旅游,哪个旅游不是能少带一件就少带一件?
【服装展】点击即可查看排期。都说了网购有风险,那么你愿意到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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