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要求
展览空间设计规划应满足陈列、演示、交流、贸易销售人员人流组合等多种实际功能的需要,努力实现空间利用合理、空间组合和谐。
(二)心理要求
展台空间设计应体现其文化内涵,通过特定的会展形式、造型和色彩等设计,准确表达不同国家、民族、年龄、性别、文化、职业和阶层公众的精神与心理需求,如活泼、充满幻想的异性展出空间适合儿童内容的陈列展示,不时暴露结构、秩序感强的空间适合传达科技性会展主题等。
(三)效益要求
这体现在会展空间的合理充分利用高效经济的原则,在展位搭建过程,应多彩用组合式标准展具进行结构,并考虑重复利用的可能性。
(四)审美要求
即在空间构造时充分应用形式的构成法则,从而达到空间的形象感、节奏感及其形式美感的最佳效果,以有效地实现空间的功能要求和心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