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展示地建筑环境的研究最铭感的问题往往是原有结构与现有功能需求之间的矛盾、空间尺度的问题和材料与色彩问题等。这些问题既包含技术因素,又有潜在的艺术因素;既是展示环境设计的限制,又是展示环境设计的条件的条件。建筑结构一般来说从事展台设计的不可便因素,除非展示空间的必要功能由于结构的限制而得不到满足,设计师才在展示环境设计过程中局部更动原有的建筑结构。如因会展示活动需要,开启新的门窗、过道或者更换梁架,减少支柱要求。从本质上讲,建筑结构通常是经过力学计算之后的合理产物,它的存在是支撑整个空间的需求,有时甚至是一种技术美的体现,是建筑空间的表现。进行展示环境设计,并不一定要隐匿原有结构,有时甚至要反过来强调原有结构。例如,一个利用原来的厂房几乎是不可能的,他只能在原有的空间构架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来改变空间序列和空间关系,实现他对博物馆内空间的构想。实际的设计中,任何空间都是有一定的可塑性,设计师可利用架、隔、挑等不同的手段,在原有的大空间创造小空间,以致新的空间序列。当然,在原有空间可塑性较小的情况下,改变空间功能难度可能要大一些,但设计师仍可以有作作为。以普通房间设计成画廊的实例,在结构、高标等不可变因素的限定下,设计师工作重点放到墙面、地面和装饰性的结构构件上去,造成新的展示空间气氛,这显然运用了“表里不一”的设计手法。由此可见,只有理解了原有展区建筑结构之后,才能确认设计构思,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设计的手段可以是多样的,建筑结构的确限制了展示设计师的想象,而展示设计师又因为这种限制产生创作的灵感。通常情况下,富有创造力的展示设计师对来自建筑结构的限制是持欢迎态度的,由此带来的挑战也是体现设计师素质的极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