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照明。直接照明是将光源直接投射到展台工作面,以便充分地利用光通量的照明形式。其特点为易产生眩光,照明区与非照明区亮度对比强烈。
(2)半直接照明。半直接照明除保证工作面照度外,天棚与墙面也能得到适当的光照,使整个展厅光线柔和、明暗对比不太强烈。因其经济性的特点,大都展示空间会常采用此种形式。
(3)均匀漫射型照明。此照明形式能使光通量均匀地向四面八方漫射,较适宜展示类场所。
(4)间接型照明。此照明形式将全部光线射向顶棚、天花板,再反射到需要展示的台面或物体上。这种照明的光线均匀柔和、无眩光。
(5)半间接型照明。此照明形式使大部分光线照射到天花上或墙的上部,使被照射物体显得非常明亮均匀,没有明显的阴影,但正反射过程中,光通量损失较大。所以在展示光照计划中,必须加大50%~100%的光通量,才能达到所照明设计的照度。这种照明形式适合于展厅的共享空间和会议治谈空间,或用以突出特殊的光影效果。除上述各种照明形式外,还有“装饰照明”,又称为“气氛灯光”。它既不同于基本照明也不同于局部照明,而是以色光营造一种带有装饰味的气氛或戏剧件的展示效果。
首创展览专业制作照明展展台,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