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第一”是展览空间设计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设计中的一切手段、目的都必须服从于功能。强调这个原则,是因为会展空间必须在短暂的展览期间,给观众留下深刻的视觉印象,并且进行特定商业的推广和主要产品的销售。它不像商店橱窗展示的时间较长,也不像商场的产品陈列可以数量很多。但是也应该指出,这个原则也不是绝对的。形式为功能服务,但缺少了形式的表现力,功能也必然会受到影响。在会展空间创意设计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些基本的法则,概括成“一个原则”和“四个统一”。前者是针对展览的功能与形式关系的原则后者则是正确处理在会展空间创意设计中必须面对的一些基本矛盾而概括出的基本法则。
(一)“功能第一”的原则
在“功能第一”的原则下,会展空间搭建的布局、结构、造型、色彩等均需围绕着展览的真正目标而展开,即通过展览的形式传达必要的商品或其他信息。设计是要在参展商提供的有限的场地中尽可能地扩张会展空间的商业价值功能,不论参展租用的场地是小型、中型,还是大型的,其面积都要将会展空间设计作为一篇“文章”来做,目的是要将会展空间的商业文章做足在有限的搭建工程内提升会展空间在展览会的竞争载体功能。设计要按照参展商的要求将这个竞争舞台构建好。在具体的设计展位过程中,一是要科学地搭建工程结构,既稳固又实用;二是会展空间的结构要合理。例如表现高大的气势,或以细腻的精巧,或以清新朴实等的形式,竭尽全力表达出参展商的商业策略。
在有限的内容中有效地提升企业品牌的社会价值。产品是企业的品牌,企业文化、企业形象更是深层次上的企业品牌,设计师在设计创意中要表现出参展商的企业形象和商业特征。在有限的平面上添加会展空间的时尚、超前消费的引导功能。设计师要充分利用、编排好参展商提供的产品、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同时也要调动艺术手段美化版面,使展台的内容能够恰当地配合推出新产品,运用前卫、时尚的创意,大胆地设计新造型,使用新材料和色彩,吸
引时尚消费人群。
(二)美观与实用的统一
美观和实用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美观与实用的结合与统一。在会展空间设计过程中,参展商与设计师常常发生冲突,其实质就是因为在美观与实用关系处理方面的观念不同。因此首先对会展空间设计的认识要站在相统一的立场上来对待;其次要对功能和实用的理解有所区别,才能真正认识美观和实用相统一的重要性。
美观,讲究的是视觉上的感受。会展空间设计在美观方面的创意,能够充分吸引观众,并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实用,讲究的是物尽其用。会展空间设计在实用方面的创意,能够充分利用场地,控制成本,甚至能够在有限的费用内得到扩大使用的效果。
展位间设计创意要达到美观与实用的统一,有着基本的内在规律。在创意设计展台达到美观的同时,也要充分利用或拓展展览场地的面积、空间,合理地配置展览资源(包括展台制作经费)以及方便制作、装拆和运输设计师对于设计创意,首先必须是整体地思考和规划,在考慮造型、结构美观的同时,也要考虑如何处理好实用的问题。既要在会展空间造型上营造美观的氛围,又要在结构上充分利用每一平方米的面积,拓展场地的展示空间;既充分利用现代材料的美观性,又要在成本控制上做到经济;既在设计上做到有美观的创意,又要在制作上做到易组装和拆卸,适合多次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