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展工程设计的施工搭建阶段,由于现场搭建工作量大,为保证搭建质量,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以及搭建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
1.布展搭建的基本规则
1.1参展商尽可能采主办单位指定展览展示设计搭建公司,以便主办单位尽可能多地维护展商权益。
1.2展馆墙壁与展台墙壁间隔至少0.60m
1.3各排展台之间的通道至少3m
1.4展台的设计和搭建以不影响其他参展商为原则,尤其是紧接其他参展商的毗连位置,尽量不要出现遮挡、超高等负面影响。
2.展台搭建安全规定
(1)标准展位
由于标准展位的展具基本上是展览馆提供的可循环利用的标准展具,为了不影响再次搭建使用,在给参展商使用的同时也提出相关要求:a.不允许在展板上钉钉子、钻孔等;b.不允许在展板上涂抹外用胶黏剂、油漆等改变展板外观;c.自带展具或设备的高度不可超过2.5m,或者摆放在所划定的范围以外。
(2)特装展位安全规定
特装展位在形式上、施工要求与标准展位相比要灵活得多,但是也必须在一定的安全范围之内,不同的展会及不同的承办方,其要求也不一样,基本要求是:a.展台的所以部分不得超越所划定的范围;b.相邻的展台搭建时,面向对方的一面必须使用防火面、墙壁或展馆的其他部分不得粘贴物品;d.需要搭建双层的特殊展位时必须报经装单位批准,并按规定缴纳附加费用;e.参展商进场施工前,必须在指定日期前想场馆的施工管理办公室填报“施工人元名单”和“施工项目申请表”,并递交展位布展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标明用电量》等有关材料、交纳管理费用。
3.展台供电安全
(1)标准展位
由主办单位提供基本照明和插座,并负担其费用;参展商自行增加照明设备和使其他电器所发生的用电费用,由参展商在指定日期向展览场馆水电管理部门申报,并缴付有关费用。
(2)特装展位
由参展商委托展览馆搭建公司搭建的,由参展商或者搭建单位在指定日期向展览场馆水电管理部门申报用电,并缴付有关费用;如因为按实申报用电并交纳费用,导致展位断电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展馆的顶部及其他建筑结构上不允许悬挂电力设备,电力设备的安装不能超过所划定的安全范围。
4.展台防火安全
所以展台的搭建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搭建单位所使用的电料、装饰材料、音响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如果由于其展品特点需要配备灭火器,费用自理;为确保展台防火安全,主办单位有权要求不符合防火安全规定或者有安全隐患的展台修改、重建,直至达标为止。
5.展品安全及保险
主办单位将安排专业保安、防火人员负责展场安全,但对布展、展览、撤展期间展品的丢失或者损坏不负法律责任,参展商负责自己展台的展品安全,主办单位建议参展商为展品购买必要的保险。
6.展品出入馆
在一般情况下,展览期间展品不允许出入展馆。如果参展商必须在展览期间将展品拿出展馆,则须到主办单位开取货物出馆单。在展览的最后一天,参展商的个人物品及手提展品可以在展览结束后出馆,在所有手提物品出馆及租用物品收回之前,展台应有人看管。通过海关展品出入展馆时,必须通过运输代理相关手续。
7.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展览延期、缩短、延长、取消等,主办单位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但在主办单位同意下,参展商可获得退款。